一个不远万里来自大洋彼岸美国,一个来自羊城广州涉嫌傍名牌——
知名热水器生产商美国A.O.史密斯公司(下称美国史密斯公司)与广州史密斯公司相遇之后,一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不期而至。
作为美国史密斯公司旗下热水器品牌,长期以来,“AOSmith”在中国消费者群体之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与影响力。与该品牌商标在字面上具有一定近似度的另一品牌商标“AOSIMIHE”,则作为广州史密斯公司旗下热水器品牌,于2011年前后开始出现在全国多级市场中。
因认为广州史密斯公司使用“AOSIMIHE”商标及相关品牌宣传行为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美国史密斯公司在华全资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下称史密斯中国公司)日前将广州史密斯公司等3家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
史密斯中国公司该案委托代理人金力律师日前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2011年3月,史密斯中国公司最先在上海市浦东区市场上发现涉案“AOSIMIHE”品牌热水器商品。这批热水器的外包装、宣传资料及说明书中标注的产销链由3家公司共同构成,其中本案第二被告广州史密斯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史密斯公司)负责监制,第三被告中山市黄圃镇阿菠萝电器燃具厂(下称阿波萝燃具厂)负责生产,并由本案第一被告上海雅伽斯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雅伽斯公司)负责在上海地区的销售代理。
据金力介绍,在此之后,史密斯中国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市进行调查取证,在多级市场中发现上述产品的存在,并先后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下旬委托公证机构在合肥的家电市场及网络上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这些广州史密斯公司监制的“AOSIMIHE”品牌热水器商品外包装及机器外壳上均以“AO.SIMIHE+美国史密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组合标识。在取证中,销售人员均声称该品牌系美国品牌。
对此,广州史密斯公司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公司所使用的“AOSIMIHE”商标系注册商标,不构成对史密斯中国公司所有“A.O.SMITH”商标的侵权。而当被问及“AOSIMIHE”电热水器是否为美国品牌时,该负责人则不置可否。
记者日前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广州史密斯公司先后在商标注册国际分类第11类热水器等商品上申请了两件“AOSIMIHE”商标,其中申请号为第5188620号的商标已于2009年3月获准注册,但目前处于商标争议状态之中;另一件申请号为第910114号的商标于今年3月进入初审公告期后,已被他人提出异议。
对于该事实,金力认为,第三被告虽拥有“AOSIMIHE”商标权,但在实际使用时,通过使用上述组合标志的方式,突出“史密斯”字样,涉嫌对原告所使用的“AOSmith”系列商标及“AO史密斯”驰名商标构成权利侵犯;同时,广州史密斯公司带有主观的傍名牌恶意,“其宣传资料中虚构其来自美国的所谓来源和悠久历史,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产品与美国史密斯有关”。
就该案相关细节,广州史密斯公司有关负责人则称将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目前不便就此过多表态。
据此案的主审法官介绍,此案从2月份正式受理以来,目前尚在证据交换阶段,并将于近日正式开庭审理。有关此案的后续进展,本报将予以保持密切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