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正代理企业申报著名商标情况
北京东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正),是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国家商标局备案认可,汇集商标、专利、版权和法律方面的专业律师和精英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专业性机构。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著名商标项目组”,主要成员均具有5年著名商标认定经验,专门为优秀企业申报省市著名商标服务。项目组主要成员自2002年就已开始从事著名商标申报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申报经验。我们已代理北京粮食集团的“古船”商标、精品购物指南报“精品购物指南”商标、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comens及图”商标、上海艾克森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艾克森+ACCESSEN”商标等6个商标成功认定为省市著名商标。目前,公司正在代理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的5家企业的5个商标申报省市著名商标,初步赢得了声誉。
二、东正与企业合作方式
东正与申请认定省市著名商标企业的合作,是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作期间(一般为8个月至1年),东正将为合作企业提供三项服务:
1、对合作企业进行“著名商标申请”专题培训;
2、在合作企业协助下搜集、整理、撰写证据材料;
3、全权代理合作企业依照法律程序,向工商局提交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并进行跟踪服务。
三、东正向合作企业收取的代理服务费用
东正在全程代理合作企业申请著名商标过程中,将根据合作企业的不同情况,收取代理申报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方式面议。
四、双方合作工作步骤
1、对合作企业进行专门培训
合作协议签订后,东正将尽快派人到合作企业,对合作企业参与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讲解著名商标的认定原则、认定办法以及企业如何启动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工作,启动以后的工作程序以及著名商标的申请程序等。
2、在合作企业协助下完成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证据资料
东正将为合作企业提供“著名商标证据材料清单”和“双方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表”,指导合作企业搜集符合认定要求的商标著名证据材料。在合作企业将相关证据材料基本搜集齐全后,东正将派人前往合作企业,对合作企业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整理,并根据证据材料撰写文字,定稿汇总。
3、在合作企业协助下提交申报著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完成后,将由合作企业编印成书,要求印刷精美,体现出企业的整体形象。此后,东正将全权代表合作企业按照法律程序向相关工商局,并进行整个申报流程的跟踪服务。
附:北京市著名商标申请指南
一、北京市著名商标简介
北京市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照《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二、申报著名商标条件
1、商标是有效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2、商标所有人为北京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已满三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最近期间内连续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5、该商标为消费者所公认,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6、商标所有人具有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无商标违法行为。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1、准备:3-5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2、申请:6-7月;向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由市行业协会出具北京市著名商标推荐表。
3、推荐:8月;区县工商分局向市工商局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
4、受理:9月;市工商局受理认定申请书,截止日期为
5、评定:2月-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6、公告: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官方文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与中国驰名商标的“个案启动”程序不同,著名商标的认定采取了企业主动申请、认定机关进行审查批准的程序。著名商标通常是一年一度的审批程序,错过审批时机的企业只能等下一年度才能申请,因此希望及时通过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四、申报著名商标所需材料
1、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及信用情况的证明;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的销售区域及其销售量;
4、经市级有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确认的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质量情况;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
6、商标所有人对该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情况;
7、商标被侵权、假冒的情况;
8、申请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著名商标效力
1、著名商标一经认定,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为三年;
2、有效期内将作为良好信息录入全市工商信用信息系统和企业名称登记信息库中,并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规定,受到知名商标特有的保护;
3、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认定有效期内,利用著名商标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
4、著名商标所有人自知道其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特殊保护。
5、可以获得5-50万不等的行政奖励。
六、著名商标特殊保护
1、自著名商标公告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生产相同或近似产品的企业字号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北京市著名商标的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公众误认;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丑化、贬低北京市著名商标。
东正著名商标项目组:
电话:010-51283366-1806 传真:010-51281688
联系人:淮利明 手机:13911667296
E-mail:huailiming@eastk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