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金武卫围绕我国商标制度沿革、现行商标法主要制度、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等3个方面作了介绍,并着重讲解了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有关知识。金武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我国第一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门法律,自1983年3月1日施行以来,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93年和2001年进行两次修改后,为适应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及发展的需要,2003年上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启动了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经过近7年的研讨论证,2009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改送审稿)》正式报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议。目前,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
据悉,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300余名干部职工现场聆听了此次专题报告会。(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