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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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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的决定
作者:重庆晨报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09    更新时间:2012/7/13

桂政发〔2009〕78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为推进广西千亿元工业产业和重点工业产业发展,加快我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加快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生物产业技术升级和解决社会公益性重大技术问题为主攻方向,以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及公益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解决涉及全局、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全民创新,为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围绕我区发展的现实需求,扩大科技投资拉动内需,解决我区14个千亿元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培养创新人才,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转化科技成果,不断为工业发展提供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工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同时,着眼未来,通过开展前瞻性和战略性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研发中心和科研院所的持续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增强我区工业的发展后劲。

2.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的作用,制定相关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各市、各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园区、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与企业的需求有效对接。在合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产学研合作的活力,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

3. 坚持重点突破、先行先试。坚持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跨越发展,围绕实施自主创新的关键环节,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努力创造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开展自主创新综合试点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构建区域自主创新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培育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积极探索。

(三)发展目标。

实施以制糖为主的食品产业、以系列中型轿车为重点的汽车产业、以炼油为主的石化产业、以电源建设为主的电力产业、以铝为主的有色金属产业、以钢铁为主的冶金产业、以工程机械为主的机械产业等千亿元产业建设,加快发展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与制革、医药制造、生物、修造船等7个产业,重点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力争经过10年左右,这些重大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的技术含量显著提高,产业融合更加深化,集聚效应显著增强,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广西奠定坚实的基础。

1. 近期目标。围绕千亿元产业发展的需求组织研发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对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支撑。到2012年,实施千亿元产业攻关项目150项,建设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8~10个,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60项。

2. 中期目标。到2015年,累计实施千亿元产业攻关项目250项,新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13~15个,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80项,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国家认定。带动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千亿元产业服务的公共科技创新研发平台覆盖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稳定高效的产学研创新联盟。

3. 远期目标。到2020年,累计实施千亿元产业攻关项目350项,23个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开展系列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00项。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取得一批能为千亿元产业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在科研、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带动形成较为完善的自主创新体系。

二、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推动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攻关,在国内外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集成创新和在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创新,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施350项千亿元产业带动性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重点攻关技术内容是:

(一)食品加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包括制糖工业生产过程控制技术、甘蔗全汁上浮清净技术、新型精制白砂糖循环生产技术、糖深加工技术及产品开发、名特优种植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特色养殖产品加工关键技术等。

(二)新型汽车关键共性技术。包括汽车设计系统、汽车电脑、车用传感器、执行器、控制系统、车辆振动噪声以及舒适性相关技术及应用、车用新能源及发动机的节能环保控制技术、车身造型与结构研究、轿车底盘及行驶安全控制技术、轿车关键零部件开发等。

(三)石化衍生物深加工技术。包括采用环保绿色化学技术进行乙烯及后续产品深加工、石化精细化工产品开发等。

(四)新型能源及电网高效运行与调控技术。包括生物质能发电、大容量风力发电、高效光伏发电、特高压交直流混联高效输电、大型复杂水电站群优化补偿调节等。

(五)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高效采选冶炼及精深加工和新材料开发技术。包括生产过程高速控制系统、准无人自动化生产线、重大事故预警和求援保障技术、矿产资源及伴生资源的高效安全采选冶炼技术、节能环保的有色金属系列产品深加工技术、高性能新材料制造技术、新型氧化铝粉体与陶瓷产品生产技术等。

(六)金属冶炼新工艺、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包括软磁性材料及发光材料开发、铁、锰选矿新技术、铁、锰清洁、节能冶炼技术等。

(七)工程机械产品创新与核心技术。包括大型工程机械集成匹配技术和整机可靠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环保节能低噪声工程机械开发、海洋与船舶机械开发等。

(八)绿色新型建材产品开发。包括具备保温、节能、高性能、高强度、轻质、耐久、易施工、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多功能等特性的新型建筑材料开发及其产品在线缺陷检测系统。

(九)木材加工技术。包括速丰桉木材改性技术及其木材干燥自动控制系统研究、绿色新型木材制品开发等。

(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和软件开发。包括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显示器相关材料及技术、基于下一代网络环境的新型电子信息技术、现代制造业的信息控制技术、现代服务业信息化技术、面向东盟的信息产品出口及服务外包技术与体系建设、重大行业信息交换与服务交易支撑关键技术和平台建设等。

(十一)医药新产品创制及医疗器械制备技术。包括中成药新产品及保健品开发、抗肿瘤药物开发、现代高科技医药产品引进与开发、医疗数据共享技术、病理数字模型开发、先进医疗器械引进与开发等。

(十二)生物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包括生物质生产燃料乙醇及综合利用技术、生物乙醇羰基化合成丙酸关键技术研究、乙醇深加工关键技术等。

三、政策措施

为加快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主要实施以下3个行动,完善3项机制。

(一)实施项目支撑行动。

1. 加强千亿元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瞄准产业核心技术、重大战略产品和高端制约环节,实施一批能够体现国家乃至国际水平的科技支撑项目。推动加快实施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的新型汽车、工程机械、有色金属深加工、食品深加工、医药新产品、生物质产品、石化衍生物深加工、数控机床、汽车关键零部件、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和软件开发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加强与国家实施的有关重大科技专项衔接,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专项。支持玉柴、柳工、中电北海工业园等龙头企业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加强前沿技术研究。

2.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围绕制糖、系列中型轿车、炼油、钢铁、工程机械、电源建设、电子信息等千亿元产业的培育发展目标,认真组织并筛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大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力度,集中加大科技投入,切实推动产学研合作,突破关键技术难题和健全产业链,自治区重点支持引进高新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先进设备国产化及升级改造等项目。

3. 建立千亿元产业项目库。广泛开拓项目组织和筛选渠道,拓展项目源,建立项目库。自治区科技部门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鼓励引进技术目录,编制年度实施计划,限制盲目、重复引进。

(二)实施创新平台建设行动。

1. 推动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建设。支持柳工等企业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在此基础上力争建立23家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给予适当补助。

2. 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重点是发展大集团、大企业的科研能力并带动行业的科技进步。鼓励企业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技术研发的主体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推进产学研结合,引导若干大集团、大企业牵头建立千亿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支持和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健康发展。

3. 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扶持和发展100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国家和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针对初创型企业,建立全方位、多元化、专业化支持服务体系,为其提供智力支持服务和个性化的管理服务;针对成长型企业,着重提升其创新优势,通过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推动资产集聚;针对成熟型企业,采取引导和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具备一定产业优势的领域和区域流动的方式,通过重点产业带动周边区域和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4. 加快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和行业指导,大力发展涉及技术、设计、策划、咨询、管理、认证等环节的科技中介机构,建立市级科技中介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快建立科技信用体系。

(三)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行动。

支持企业做好专利和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的能力。加大对企业申请专利的扶持力度,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加大对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专利的资助奖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优先资助奖励。对主持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的企业和机构,给予补助。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

(四)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1.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支持350个重大攻关项目和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市、县(市、区)财政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专项资金。

2. 支持企业用好优惠政策。加大有关政策宣传,支持企业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用好《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2008〕116号)等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1. 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取得较好成效的企业和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以及个人,优先安排下一年度科技项目。鼓励国有或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人才。

2. 大力培养和吸收创新人才。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设立面向企业创新人才的客座研究员岗位,选聘企业高级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生。鼓励高校教师和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到大中型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兼职。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创办民营科技企业的,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吸引优秀博士后到企业从事科技创新,支持企业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学生实习基地。

3. 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与科技项目、创业投资的紧密合作,探索发放科技开发贷款、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渠道,加大对已形成生产能力、成长性好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企业,优先安排流动资金等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主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

(六)完善推进机制。

1. 加强工程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在自治区科技厅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具体推动工程项目的实施。

2. 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根据工程涉及的不同领域,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或现场办公会,及时交流、分析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3. 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各有关责任单位,对照所承担的工作,逐项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推进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项目所在市要定期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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