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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周伯华局长就商标评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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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华局长就商标评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作者:商评委    新闻来源:商评委    点击数:1449    更新时间:2012/3/4
   2011年11月,商评委在评审案件中依法认定吉林省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在酒精商品上的“新天龙及图”商标为驰名商标12月21日,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艺新一行专程来到总局赠送锦旗表示感谢。12月26日,吉林省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向总局党组致信表示“正是由于商评委的大力支持与保护,为我们新天龙公司排除了最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使我公司以产品质量优,市场覆盖面广,商标品牌价值高等优势参与吉林省国资委、吉粮集团共同组建了吉林省酒精工业集团”。

    1月4日,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在感谢信上作出重要批示“保护企业商标权,促进经济发展,受到企业表彰”。商评委何训班主任表示全委全体干部将以此为鞭策,再接再厉,出色完成总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致工商总局党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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