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栏目列表
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字体:
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作者:商标局    文章来源:商标局    点击数:1475    更新时间:2012/3/4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东正良龙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东正常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东正翠翠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东正明英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东正素静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东正临锋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东正金炎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东正永伟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投诉表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建议合作

电话咨询

      咨询:400-666-8816  

      电话:010-51283366 

          


东正商标网
版权所有 © 2008-2013 东正商标网 北京东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国际大厦1807室 邮 编:100086
电 话:010-51283366 传 真:010-51281688 E-mail:ek@eastking.net
回到顶部